问题 | 不经过律师写的遗嘱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的效力问题,很多人存在误解,认为必须经过律师书写的遗嘱才有效,其实并非如此。
遗嘱是否有效,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而非是否由律师撰写。 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 1.自书遗嘱: 这是一种常见的遗嘱形式。 遗嘱人需完全亲自书写遗嘱内容,确保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是自己真实意愿的体现。 书写完成后,要认真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清晰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只要这份遗嘱是遗嘱人在神志清醒、没有受到胁迫等情况下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使没有律师的参与,它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比如,一位老人自己亲手写下对财产的分配意愿,按要求签名并注明日期,这份遗嘱就是有效的。 2.代书遗嘱: 当遗嘱人因某些原因无法亲自书写遗嘱时,可采用代书遗嘱的形式。 此时,应当有两个以上与遗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将遗嘱人的意愿准确记录下来。 之后,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见证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3.口头遗嘱: 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且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一旦危急情况消除,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会失效。 总之,只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即便没有经过律师书写,也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年老体弱,想立遗嘱分配财产。他一开始自己书写遗嘱,签了名并注明日期。后觉得不妥,又让小李代书,小胡和小丽在场见证,几人都签了名并注明日期。危急时刻,小朱又立了口头遗嘱,小静在场见证。之后小朱脱离危险,各方对遗嘱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自书遗嘱,若其在神志清醒、无胁迫情况下书写,内容合法,即便无律师参与,也是有效的。 2、代书遗嘱有两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代书人和见证人都签名并注明日期,符合法定形式,是有效的。 3、危急情况消除后,小朱能以其他形式立遗嘱,之前的口头遗嘱失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