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财产谁是继承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个人财产继承人的确定,要依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1.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 遗嘱继承:当被继承人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时,这份遗嘱就明确了财产的分配方向。 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将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相应的财产。 之所以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是因为遗嘱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身财产处置的真实意愿。 例如,被继承人可能希望将自己的房产留给一直悉心照料自己的某个子女,那么在遗嘱中就可以明确指定。 遗赠扶养协议:若存在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履行了协议中约定的扶养义务的一方,就有权取得相应的财产。 比如,某位老人与邻居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邻居负责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老人去世后,邻居就可依据协议获得老人的部分财产。 2.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他们在法定继承中具有优先继承权。 比如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作为配偶,与子女、父母一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财产分配。 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但在特殊情况下,份额可能不均等。 例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小朱生前曾立遗嘱表示将房产留给一直照顾自己的小丽,但小胡作为小朱的兄弟,认为自己也应分得部分房产,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静作为小朱的邻居,曾与小朱签有遗赠扶养协议,且履行了扶养义务,也主张房产权益。 案情分析: 1、小朱立下合法有效遗嘱,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按遗嘱内容,房产应归小丽。小胡作为兄弟,属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无继承权。 2、小静与小朱有遗赠扶养协议且履行义务,有权依协议取得相应财产。若协议涉及房产部分与遗嘱冲突,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房产归属及各方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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