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需从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具体如下:
一、遗嘱人主体资格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其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清楚知晓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 比如,成年人在精神状态正常、智力正常的情况下,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若遗嘱人是无行为能力人,像处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状态,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智力发育不完全等,其所立遗嘱是无效的。 二、遗嘱形式合法 1.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内容应清晰明确,写完后要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以确定遗嘱的形成时间。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代书,代书完成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并注明日期。 3.打印遗嘱:同样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需在遗嘱的每一页都签名,并注明准确的年、月、日。 4.其他遗嘱形式,如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也都有各自相应的法定要求。 三、遗嘱内容真实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是在受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情况下所立,否则该遗嘱无效。 四、处分财产合法 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若涉及他人财产或非法财产,该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子女小李和小胡因遗嘱效力产生争议。小朱生前立有一份打印遗嘱,涉及房产等财产分配,但遗嘱只有小朱一人签名,无见证人签名。此外,小李怀疑小朱立遗嘱时受胁迫。 案情分析: 1、从遗嘱形式看,打印遗嘱按规定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日期。此遗嘱缺少见证人签名,形式不合法。 2、关于遗嘱内容真实性,若小李能提供小朱受胁迫的证据,那么该遗嘱非小朱真实意思表达,应认定无效。 3、还需确认遗嘱处分财产是否均为小朱个人合法财产,若涉及他人财产,相关部分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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