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是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产继承,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在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法定继承顺序 遗产的继承有着严格的法定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这里的配偶,特指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人。 例如,夫妻双方依法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去世,另一方作为配偶,就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继承规则 继承开始后,遵循一定的规则: 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比如,被继承人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在世,那么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三、遗产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比如残疾且无生活来源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例如长期照顾患病老人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以及兄弟姐妹小静都主张继承。争议点在于遗产该如何在他们之间分配,小静认为自己也应有份,小李则认为应按法定顺序先由自己和子女继承。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小李作为配偶、小胡和小丽作为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小静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小静此时不能参与继承。 2、在遗产分配原则上,一般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均等。但若小胡或小丽存在生活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等情况,分配时应予以照顾。若小李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小朱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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