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姥姥家房子谁继承好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姥姥家房子的继承问题,需依据不同情形来明确:
一、有遗嘱的情况 若姥姥生前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继承就应当严格依照遗嘱内容来执行。 遗嘱作为姥姥对自身财产处置的明确意愿表达,其中指定的继承人便会获得相应的房产份额。 比如,姥姥在遗嘱中清晰写明将房子的某一部分分给大儿子,某一部分分给小女儿等,那么各继承人就按此分配。 而且遗嘱的形式多样,如自书遗嘱需姥姥亲自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只有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才是有效的。 二、无遗嘱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配偶、子女、父母。 姥姥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例如,养子女虽与姥姥没有血缘关系,但在法律上同样有继承资格。 三、特殊情况 若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需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比如,某个子女一直照顾姥姥生活起居,付出较多,在分配时就可能适当多分。 具体的继承事宜,相关继承人最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姥姥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小朱认为姥姥生前有自书遗嘱,房产应按遗嘱分给自己和其他指定继承人。但小李觉得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无效,应按法定继承,自己作为子女也有份,双方就房子继承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姥姥的遗嘱符合法定形式,比如自书遗嘱是姥姥亲自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那应按遗嘱内容执行,指定继承人获得相应房产份额。 2、若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办理。姥姥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有平等继承权。 3、若有子女对姥姥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分配时可适当多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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