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死亡赔偿金配偶和子女该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意外死亡赔偿金通常是由配偶以及子女等处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一同来进行分配的。
在一般情形里,大家会秉持着均等分配的原则,也就是各个继承人所获得的份额大概是一样的。 然而,倘若其中有生活存在特别困难且又缺少劳动能力的继承人,那么就可以适当地给予他们一些照顾,让他们能多分得一些赔偿金。 另外,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在进行分配的时候,是可以分得更多份额的。 而对于那些有扶养能力并且也具备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如果他们没有尽到扶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就应当不分或者是少分。 总之,在对意外死亡赔偿金进行分配这个过程中,必须要综合考量各个继承人的具体实际情况,把公平合理当作最为重要的原则,以此来进行合理的分配,确保每一位继承人的权益都能得到恰当的体现,让整个分配过程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让大家心服口服。 案情回顾: 小朱意外身亡,获得一笔死亡赔偿金。小朱的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以及小朱的母亲小静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小胡认为自己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应多分配,小丽觉得自己一直与小朱共同生活也应多拿,而小李觉得应均等分配,小静觉得小李未尽扶养义务应少分,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均等分配是一般原则。 2、小胡若能证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可适当照顾多分配。 3、小丽若能证明与小朱共同生活,在分配时可多分得份额。 4、若小李确实未尽扶养义务,应少分或者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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