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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父母房产公证时子女必须到场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对父母房产进行继承公证这一情形中,部分子女并非一定得亲自到场。
倘若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对于继承这件事都没有异议,仅仅是需要部分继承人前往办理公证,并且这部分继承人能够充分代表全体继承人的意愿,那么一般来讲是可行的。
比如说,在一个家庭中,父母离世后留下房产,子女们经过沟通协商,都一致同意由某几个子女来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且这几个子女能够准确地传达其他子女的想法,这种情况下,就只需这部分子女到场即可。
但是呢,如果有继承人对继承事宜存在异议,亦或是无法确切知晓全体继承人的意愿,那么通常就需要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到场。
这是因为只有所有继承人都参与到公证过程中,才能更好地确保公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比如,可能会出现某个继承人突然表示对之前的继承安排有不同意见,或者有继承人联系不上,无法确定其意愿的情况,此时就必须让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到场,以避免出现后续的纠纷和问题。
总之,到底是否需要子女全部到场来办理继承房产公证,必须依据具体的继承情况以及公证机构所提出的要求来进行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的父母去世后留下房产,他们兄弟姐妹有小胡、小丽、小静。小朱和小李想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他们称已与小胡、小丽、小静沟通好,小胡、小丽、小静也表示同意由小朱和小李代表办理。但公证时,小胡突然反悔,称未完全同意,争议产生。

案情分析:

1、若所有继承人无异议且代表能准确传达意愿,部分继承人可办理。但小胡反悔,说明之前的同意存疑。
2、这种情况下公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受挑战,按规定存在异议时所有继承人应到场重新确定继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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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5:4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