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可以不继承我那个子女的遗产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拥有放弃继承的权利。
父母作为继承人,他们在得知自己具备继承子女遗产的资格时,便拥有了决定是否接受该继承的权力。 倘若父母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不继承子女的遗产,那么在遗产处理之前,他们需要以书面的形式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若父母未作出任何表示,那么法律上视为他们接受继承。 需要强调的是,放弃继承的效力是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那个时间点的。 这就意味着,从继承开始的那一刻起,父母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明确表示不继承子女的遗产,这是他们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例如,当子女去世后,其遗产开始进入处理阶段,此时父母如果决定不继承,就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部门或人员,以确保自己的意愿得到准确体现和执行。 这种规定既尊重了父母的意愿,也保障了遗产处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遗产进入处理阶段。小朱的父母小李和小胡具备继承资格。小李想放弃继承,但未书面表示,小朱的遗产分配时,小李又表示不应被视为接受继承,认为自己之前已口头表达放弃,小朱的妻子小丽则认为小李未书面表示应视为接受继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需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小李仅口头表示不符合规定。 2、小李未作出书面放弃表示,按照法律视为接受继承,小丽的观点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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