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公证需要遗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继承公证的办理通常需要遗嘱。
遗嘱乃是遗嘱人在其生前,依照法律的规定,对自身合法财产以及与之相关事务进行的处置,并且在其离世之时才会产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达。 2.倘若被继承人留下了合法且有效的遗嘱,清晰地明确了遗产的分配等相关事宜,那么在进行继承公证的过程中,该遗嘱便成为了极为重要的依据之一。 经由遗嘱公证这一程序,能够有力地保障遗嘱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从而有效地避免后续可能会出现的遗产继承方面的纠纷。 3.然而,如果被继承人并未留下遗嘱,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依然可以依据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来进行法定继承公证。 不过,与之相对应的手续以及要求会与有遗嘱的情况有所差异。 4.总之,遗嘱在办理继承公证的过程中,通常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它能够为整个继承过程提供清晰明确的法律依据,使得继承事宜能够更加有序、公正地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留下了一些遗产。小朱认为父亲生前留有遗嘱,按照遗嘱他应继承大部分遗产,便要求办理继承公证。但小胡(小朱的亲戚)提出异议,称从未见过遗嘱,认为应按法定继承办理。双方争执不下,继承公证难以进行。 案情分析: 1、如果小朱能拿出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嘱是办理继承公证的重要依据,他就可依据遗嘱继承相应遗产。 2、若小朱拿不出遗嘱,那么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来办理继承公证,各方按照法定的份额来继承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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