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娘家拆迁安置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关系中安置房的财产认定及分配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认定:若安置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参与家庭生活,共同创造财富,此期间取得的财产通常视为共同所有。 2.离婚时的分配方式:离婚时,双方可先协商安置房的分配方式。 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院考虑的因素较多,比如安置人口数量,即根据房屋安置时所依据的人口标准来判断; 还有出资情况,看夫妻双方或各自家庭对安置房是否有出资等。 3.女方个人财产的情形:一是娘家明确表示该安置房仅赠与女方个人,且有书面协议、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证明,该安置房可能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 二是女方父母出资且明确表示只给女方,同样需提供充分证据,也可能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 4.综合判断:总之,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证据来确定该安置房的归属和分配。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婚后获得一套安置房,后二人闹离婚,就该安置房的分配产生争议。小丽称娘家明确赠与她个人,小朱则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若该安置房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夫妻共同参与生活、创造财富,期间所得通常为共同所有。 2、若小丽能提供书面协议、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娘家明确表示此房仅赠与她个人,该房可能认定为小丽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她所有。 3、若离婚时协商不成,法院会考虑安置人口数量、出资情况等因素判决。 4、综合各种因素及证据,依据法律规定确定安置房的归属和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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