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算谁的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贷款买房在离婚时的财产归属问题,通常情况下会认定为购房方的个人财产,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1.认定为个人财产的原因:婚前贷款买房时,房产登记在购房方名下,而且购房款无论是首付还是后续的贷款,均由其个人财产支付。 这种情况下,该房产是购房方在婚前为了满足自身居住需求而购置的财产,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所以一般认定为其个人财产。 2.共同还贷部分的分割: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了贷款部分,以及因还贷导致房产产生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要求分割相应价值的。 具体的分割比例,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比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等。 总之,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时一般归购房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婚前贷款买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首付及后续贷款均用个人财产支付。婚后,小胡与小朱共同偿还部分贷款,房产也有增值。离婚时,双方就该房产的归属及增值部分分割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该房产应认定为小朱个人财产。因购房在婚前,登记在小朱名下,且购房款由其个人财产支付,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符合认定个人财产的条件。 2、对于婚后小胡与小朱共同还贷部分及房产增值部分,小胡有权要求分割相应价值。分割比例要综合双方对房产贡献大小等多方面因素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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