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保险算不算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购买的保险,一般情况下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分析如下:
1.保险合同的人身属性:保险合同具有鲜明的人身属性,它是以特定的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利益为基础订立的。 比如,重疾险主要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在患病时能得到经济支持,其保障对象是特定的个人。 2.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且指定受益人情况:若保险是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并且保险合同明确指定受益人仅为投保人本人或其特定亲属,那么该保险的收益等权益属于投保人的个人财产。 例如,用婚前积蓄买的年金险,指定自己父母为受益人,这就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变更的影响:如果婚后对保险进行了变更,如增加了共同财产的投入或变更了受益人等,那保险就可能部分或全部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判断婚前买的保险是否为共同财产,需综合保险合同、购买资金来源以及后续变更情况等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婚前用个人积蓄购买了一份重疾险,指定自己为受益人。婚后,小胡认为这份保险的收益应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两人为此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婚前购买且指定受益人为本人的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从保险合同的人身属性看,重疾险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即小朱患病时的经济支持为目的,具有鲜明人身属性,保障对象是特定个人,所以该保险有其特定指向性。 2、小朱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且指定自己为受益人,根据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保险的收益等权益应属于小朱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由于婚后小朱并未对该保险进行如增加共同财产投入或变更受益人等操作,所以该保险仍应认定为小朱的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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