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一般多久失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协议书的效力问题,具体说明如下:
1.生效时间及效力:离婚协议书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不存在“失效”一说。 一旦双方办理完离婚登记,该协议书便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需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例如,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条款,双方都应切实执行。 2.财产分割问题:若离婚后发现一方存在隐匿财产等欺诈行为,受损害方可以在一年内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子女抚养问题:如果是对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等问题反悔,一般在子女成年前,除非有证据证明抚养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比如抚养一方经济状况严重恶化、身患重病无法继续抚养等特殊情况,否则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变更请求。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效力需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后,小李发现小朱在离婚前隐匿财产。同时,小朱想变更子女抚养权,但未出现抚养条件重大变化情况。双方就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及相关内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书自领取离婚证起生效,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小朱和小李应按协议约定履行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义务。 2、小李发现小朱隐匿财产,作为受损害方,可在一年内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部分。 3、小朱想变更子女抚养权,在子女成年前且无抚养条件重大变化证据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其变更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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