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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安置楼在儿子名下离婚后咋分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拆迁安置楼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1.婚前财产情况:
若拆迁安置楼登记在儿子名下,且是其婚前就已取得的财产,那么在离婚时,此安置楼通常是不参与分割的。
这是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讲,婚前财产明确属于个人财产范畴,与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有清晰界限,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财产情况:
若该安置楼是在婚后取得的,即便登记在儿子名下,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遵循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的原则。
具体的分割方式,首先可以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根据双方意愿达成一致的分割方案。
若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判定分割比例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实际情况,例如购房的出资情况、双方的居住情况等因素。
需提醒的是,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或许存在差异,实际判断时要结合当地具体法律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涉及拆迁安置楼分割问题。婚前登记在小朱名下的安置楼,小李认为婚后自己参与装修应参与分割;婚后取得登记在小朱名下的安置楼,双方就分割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对于婚前登记在小朱名下的安置楼,按照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范畴,小李参与装修可就装修部分价值协商补偿,但安置楼本身小李无权分割。
2、婚后取得虽登记在小朱名下的安置楼,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法院会综合购房出资、居住情况等因素判定分割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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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2: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