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应该得到什么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夫妻一方在工作中获得的绩效奖金、从事兼职的劳务报酬等。 生产、经营、投资所获收益也在此列,像夫妻共同经营店铺的盈利、投资股票的收益等。 知识产权的收益同样算,例如一方写小说获得的稿费。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外,都是共同财产。 2.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财产,像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 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比如工伤赔偿。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男士的剃须刀等。 3.住房问题: 婚后买的住房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实际情况判。 一方婚前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住房,一般归该方,另一方若有出资等情况可请求补偿。 4.其他财产: 双方共同出资买的车辆、贵重物品等,离婚时按具体情况分割。 总之,离婚时女方所得财产要依具体情况判断分割,保障其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多年后打算离婚,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小朱认为自己婚前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是个人财产,小丽称自己婚后有参与还贷应分割房产;另外,小朱写小说的稿费,小丽觉得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案情分析: 1、关于房产问题,一方婚前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住房,一般归该方,小丽若有婚后还贷等出资情况,可请求小朱给予相应补偿。 2、小朱写小说获得的稿费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丽有权要求进行分割。 3、离婚时对于其他共同财产,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按实际情况判决,以保障双方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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