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约定但未约定的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内财产约定中未约定的部分,一般是按照法定财产制来处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定财产制下,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多种财产通常为共同财产。 例如工资、奖金及劳务报酬,这是夫妻日常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投资所获收益,体现了夫妻共同的经济努力;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双方智力成果带来的经济回报;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特殊指定外)等,也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2.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这是婚前个人积累;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是对特定人身伤害的弥补;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遵循财产所有人意愿;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特定个人属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等。 若对未约定部分财产性质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认定和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曾有婚内财产约定,但部分财产未作约定。后小朱认为小李婚后的工资、奖金应全归自己支配,因工资是否属未约定按法定财产制处理的共同财产产生争议,双方协商无果,小朱遂起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关于小李的工资、奖金,在婚内财产未约定部分,按法定财产制处理,工资、奖金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小朱主张的归其一人支配。 2、若涉及其他未约定财产,如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遵循法定财产制相关规定,由法院依法认定和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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