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后房子有子女的份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父母离婚时,房子是否有子女的份,需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夫妻婚后用共同收入购买的房产,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首先会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分割,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商量如何分配房产。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 比如,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经济状况等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而言子女是没有份额的。 但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部分或者全部房产赠与子女,那么子女就可以获得相应份额。 二、房子涉及家庭共有财产的情况 当房产是家庭共有财产时,情况就有所不同。 比如,房产是由家庭共同出资购买的,并且子女对房产有实际的贡献,像参与了部分购房款的出资等。 这种情况下,在分割房产时就需要考虑子女的份额,要根据各方的出资比例等因素来合理分配。 三、有遗嘱或赠与协议的情况 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通过遗嘱、赠与协议等明确的方式,将房产的份额给予子女,那么子女就可以按照约定获得相应的房产份额。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时,对于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分割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子女小静是否有份。小朱主张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小静不应参与分割;小丽则称应给小静一部分。此外,家中还有一套房是家庭共同出资,小静有出资,分割时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判决,通常子女无份额,除非夫妻协商一致赠与子女,本案中小静若无赠与情况一般无份。 2、家庭共同出资购买且小静有出资的房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小静的份额,按出资比例等合理分配。 3、若存在遗嘱或赠与协议明确给小静房产份额,小静可按约定获得相应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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