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房屋按新房权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离婚时房屋是否按新房权算,确实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
一、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房屋 若房屋是夫妻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此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这就好比一个人在结婚前自己攒钱买了一套房子,这房子就是他个人的。 所以在离婚时,该房屋仍然归购买方所有,不存在所谓“新房权”的说法,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 房屋是夫妻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不管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一般情况下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就像夫妻两人婚后一起努力赚钱买了一套房子,那这房子就是两人共有的。 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 不过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比如一方要房子,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若协商不成,就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实际情况,比如房屋的位置、面积等,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做出合理判决。 三、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 如果房屋是一方在婚前购买,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 但是,产权登记方需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因为另一方在婚后参与了还贷,对房屋也有一定的贡献。 总之,要根据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确定其在离婚时的归属和分割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感情破裂欲离婚,争议焦点在于房屋是否按新房权算。小朱婚前买了套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婚后二人又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此外,小李婚前买的房婚后二人共同还贷。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屋归小朱所有,小李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可协商分割方式,如一方要房给另一方经济补偿,协商不成由法院综合相关因素判决。 3、小李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归小李,小李需对小朱就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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