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买房写儿子名字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分析房产相关情况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形具体讨论:
一、房产购买时间及出资情况 若房产是在儿子婚前购买,且由父母出资并登记在儿子名下。 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看,一般会将其视为父母对儿子一方的赠与行为。 因为此时儿子尚未结婚,该房产的购买和登记具有明确的指向性。 所以,此房产属于儿子的婚前个人财产。 当儿子面临离婚时,这部分房产不会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当中。 二、婚后情况 儿子婚后,若父母全额出资买房并登记在儿子名下,且明确表明是对儿子一方的赠与,那么该房产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 离婚时,女方没有权利对其进行分割。 反之,若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对象仅为儿子一方,按照法律规定,就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离婚时,通常会将此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部分出资情况 当父母只是部分出资,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时,共同还贷及房产对应增值部分在离婚时通常要考虑分割。 比如,小李婚后父母出了部分首付,小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还贷及增值部分就需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婚前小朱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小朱名下。婚后小胡父母全额出资买房登记在小胡名下,但未明确表明赠与对象。小李婚后父母出部分首付,小李夫妻共同还贷,后小李与小静离婚,争议点在于房产如何分割。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父母出资买的房,视为父母对小朱一方的赠与,属于小朱婚前个人财产,若小朱离婚,此房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小胡婚后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但未明确赠与对象,按照法律规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小李婚后父母部分出资,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共同还贷及房产对应增值部分需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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