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口子离婚债务和财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两口子离婚时债务和财产的分配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产分配 1.均等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应均等分割。 这里的共同财产涵盖范围较广,例如婚后双方的工资,这是夫妻双方通过劳动所获得的收入;奖金,是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一种奖励;还有生产经营收益,像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企业等所产生的利润等,这些都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会均等分配。 2.协商与判决: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具体的分割方式。 比如,一方可能更希望获得房产,那么可以在其他财产分配上做出适当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若协商不成,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判决。 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债务分配 1.共同偿还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借款用于家庭装修,或者一方借款后另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像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产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 2.个人债务自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例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借款用于个人投资且亏损的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在财产和债务分配上产生争议。财产方面,对于婚后工资、奖金等共同财产的分割存在分歧;债务方面,小朱主张部分借款为个人债务,小李则认为是共同债务。 案情分析: 1、财产分配上,依据均等分割原则,婚后双方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若双方能协商,如一方想获房产可在其他财产上让步;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债务分配方面,共同签名借款、一方借款另一方追认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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