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离婚后资金往来算欺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假离婚后资金往来是否算欺诈”这一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分析:
一、不存在非法目的的情况 “假离婚”本身确实不符合法律倡导的行为规范。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境下,假离婚后的资金往来可能并不构成欺诈。 又或者,双方对之前的财产分割方案进行合理调整,重新分配部分财产,且在这个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欺骗、隐瞒等恶意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资金往来通常不被认定为欺诈。 二、存在非法目的的情况 若一方打着“假离婚”的旗号,通过资金往来达到非法目的,则可能构成欺诈。 例如,一方企图骗取另一方的财产,在假离婚后,以各种看似合理的借口,实则暗中策划,将另一方的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 或者是为了逃避合法债务,通过假离婚及资金操作来隐匿财产,使债权人的利益受损。 在这些情形中,一方存在故意欺骗行为,导致另一方在错误认识下作出财产处分,这种资金往来就很可能构成欺诈。 总之,判定假离婚后资金往来是否构成欺诈,关键要看是否存在非法目的以及是否有欺骗行为,具体还需结合实际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为获取购房资格“假离婚”。离婚后,小朱称生意失败急需资金周转,小李念旧情资助其一笔钱。后小李发现小朱其实是想将这笔钱占为己有,双方就该资金往来是否算欺诈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确实因经济困难,小李出于帮扶意愿提供帮助,且无欺骗、隐瞒行为,这种资金往来基于真实意思表示,通常不构成欺诈。 2、若小朱以假借口获取小李资金并企图占为己有,存在故意欺骗行为,导致小李在错误认识下处分财产,这种资金往来很可能构成欺诈,具体需结合证据和法律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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