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需要带协议书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登记时,离婚协议书是极为重要的材料。
它承载着双方离婚的关键信息,具体而言: ①需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这是离婚的基础前提,体现了双方对离婚这一决定的自主性和决心。 ②子女抚养方面,要详细约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探视权等具体事宜,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离婚后能得到妥善安排。 ③财产分割方面,要清楚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以及如何进行分割的方式,如房产、车辆、存款等的具体分配情况。 若双方能够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便可自行起草离婚协议书,这需要双方认真对待,确保协议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若自身无法起草,寻求律师帮助是个不错的选择,律师能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实际情况,起草出专业、合法的离婚协议书。 在办理离婚登记过程中,工作人员会严格审核离婚协议书,看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真实反映了双方的意愿。 若未携带离婚协议书或协议书不符合要求,将会对离婚登记的办理进程产生影响,此时就需要补充或修改后再进行办理。 总之,带好离婚协议书对于离婚登记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前往办理离婚登记,小朱起草的离婚协议中未明确体现双方自愿离婚意愿,且在财产分割上,对一处房产归属约定模糊。工作人员审核时指出协议不符合要求,要求修改后再办理,二人因此产生分歧,小朱认为不影响办理,小李则认同工作人员意见。 案情分析: 1、关于自愿离婚意愿的明确表述,是离婚协议的重要基础,缺乏此内容无法体现双方自主性和决心,可能导致登记受阻,所以应明确写入。 2、财产分割需清晰具体,房产归属模糊易引发后续纠纷,工作人员要求修改合理,双方应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准确、完整的约定后再办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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