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给对方房产补偿款没钱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离婚后需给对方房产补偿款但自身没钱时,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
其一,可与对方友好协商,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 明确规定分期的具体期限, 其二,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和解。 在法院的监督下,与对方一起协商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经法院认可后,按照该计划逐步执行。 如果目前名下确实没有可用于执行的财产,也不用过于担心,只要后续具备了执行条件,就可以再次恢复执行。 同时,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 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就可能会丧失胜诉权,这对自己是极为不利的。 另外,如果有其他可以变现的财产,像股票、车辆等,也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通过以物抵债等方式来解决补偿款的问题。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要积极主动地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共同寻找合理的解决途径,避免矛盾不断激化,从而更好地维护双方的利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朱需给小李房产补偿款,但小朱没钱支付。小朱提出分期支付,小李认为无保障不同意;小朱又想申请执行和解,小李质疑其后续执行能力;双方对于是否能用其他财产抵债也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分期支付,小朱应与小李友好协商,明确分期期限、金额等细节,并签订书面协议,以此保障双方权益。 2、申请执行和解时,在法院监督下制定还款计划,若小朱暂时无财产执行,后续具备条件可恢复执行。 3、小朱需注意诉讼时效,同时可就其他可变现财产与小李协商以物抵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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