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把房子过户给前妻能要回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当离婚时房子已过户给前妻,再要回来通常是比较困难的。
在离婚协议里清晰地约定把房子过户给前妻,并且也已经办理了相关的过户手续,这种行为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一旦过户完成,房子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这是基于合法的协议和手续进行的。 然而,要是存在诸如欺诈行为,即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以虚假信息误导对方,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进行了过户;或者是受到胁迫,被另一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办理过户手续;又或者在过户时存在重大误解, 但要是没有上述这些特殊情况,仅仅只是以感情等因素为理由来要求要回房子,一般是不会被法律所支持的。 总之,判断是否可以要回房子,必须要依据具体的过户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 如果对自身的情况存在疑虑,为了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房子过户给小丽,且已办理过户手续。后小朱想把房子要回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过户是基于合法协议和手续完成,房子所有权已转移。若无特殊情形,小朱仅以感情等因素要回房子,法律一般不支持。 2、若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法定可撤销情形,如小丽欺诈小朱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下同意过户,小朱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诉讼请求撤销过户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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