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房子归一方怎么减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后房子归属一方时,办理减名手续有以下途径。
其一,倘若此房屋属于婚前财产,亦或是双方通过协议明确该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那么办理起来相对简便。 只需带上离婚判决书(若通过诉讼离婚)、离婚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 在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会为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把另一方的名字从房产证上移除,此过程被称为析产登记。 一般情况下,只需缴纳少量的登记费等费用,不会给当事人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 其二,倘若该房屋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在进行减名手续之前,必须先对房屋的归属以及另一方的权益进行妥善处理,例如另一方明确表示放弃该房屋的产权等。 处理完毕后,同样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减名手续。 其办理流程与婚前财产办理减名的流程大致相似。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手续可能会因不同的地区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办理减名手续之前,当事人最好提前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清楚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涉及房屋减名手续。争议点在于房屋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办理手续不同。婚前财产或协议明确归属一方的,带相关材料去登记中心办理析产登记;婚后共同财产需先处理另一方权益后再办理,且各地要求或有差异。 案情分析: 1、若房屋为婚前财产或有明确协议,如小朱能证明房屋是其婚前购买,按规定带齐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缴纳少量费用即可完成减名的析产登记。 2、若是婚后共同财产,如该房是夫妻婚后共同购置,需先处理另一方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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