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在离婚后的分割方式通常如下:
首先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商讨房产的归属以及相应的补偿等事宜。 只要他们所达成的协议不违背法律的规定,那么该协议就是有效的。 其次是法院判决的情形。 如果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房产的具体情况,包括房产的购买时间、购买价格、装修情况等,同时也会考虑双方在婚姻期间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 一般来说,法院会优先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 如果房产是在婚后购买的,通常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会均等分配。 但如果一方是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么在分割房产时,增值部分可以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后是特殊情况。 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与双方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确保分割结果的公平合理,避免因房产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涉及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分割。双方先协商,小朱主张房产归自己并给小丽补偿,小丽要求变卖后分钱,协商无果。法院判决时,房产是婚后买但小朱称自己贡献大应多分,且该房小朱父母有出资且登记在小朱名下,双方对此有争议。 案情分析: 1、协商阶段,双方协议未达成一致,只要协商内容不违法,协议才有效,他们未形成有效协议。 2、法院判决时,房产婚后购买原则上均等分配,但考虑贡献大小等因素。小朱称自己贡献大需提供证据支持。 3、房产小朱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小朱名下,若父母无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可能认定为小朱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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