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主谋属于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与被帮助者之间存在明确意思联络的“明知”。
显而易见,这种情况下,帮助者与被帮助者在事前达成共识或在事件过程中进行了意思沟通,属于共同犯罪中常见的意识联络形式, 因此,帮助者具备“明知”的主观状态是顺理成章的。 其次,不存在明确意思联络的“确知”。 判断是否构成此种情况的标准在于,帮助者对于他人实施犯罪行为具有较大程度的预判能力,并且通过提供技术服务推动了该行为的实现,或者自身所掌握的技术或工具仅能专门或大概率地应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之中,便足以确立“确知”的罪名。 最后,即便是在未形成明确意思联络的前提下,只要帮助者已知晓自身提供的技术服务可能会被他人用于犯罪,亦能被认定为“应知”的故意犯罪形态。 例如,当自身的服务器出现异常状况、大量用户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收到监管部门的警示通知、接获用户的举报投诉、收费情况明显异常或者故意规避监管措施等情况时,都应当引起足够的警惕和重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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