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贷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购置的房产,倘若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那么在婚后用于还贷的那部分钱款以及与之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的处理上,通常首先会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以确定分割的方式。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一般会依据出资的情况、还贷所耗费的时间等相关因素来作出判决。 需要明确的是,尚未偿还的贷款部分依然属于该方的个人债务。 举例来说,假设有一套房子,总价为100万,在婚前支付了30万的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20万,房产也增值了30万。 这样一来,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总共是50万,一般情况下会判定这50万归夫妻共同所有。 其中的一半,也就是25万,会归另一方所有。 而未偿还的贷款部分为70万,依旧由该方承担。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前,小朱购置了一套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总价100万,首付30万。婚后小朱与小李共同还贷20万,房产增值30万。后二人感情破裂,对于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的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这都应归自己,小李则认为应按规定分割。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婚后还贷20万与增值30万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50万。 2、若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出资情况、还贷时长等因素判决,通常这50万的一半即25万应归小李所有,未偿还贷款70万仍为小朱个人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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