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婆婆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婆婆的钱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都包含在内。 然而,婆婆的钱是她的个人财产,与夫妻关系并无直接关联。 不过,倘若在婚姻存续期间,婆婆将她的钱赠予给夫妻双方,并且明确表明是赠与给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这部分钱就有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 另外,当涉及到离婚时,如果这笔婆婆的钱与夫妻的共同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例如用于家庭的共同支出等情况,在对财产进行分割时,可能会将其因素纳入考虑范围。 但需要明确的是,这只是在分割财产时的一种考量,并不会改变这笔钱原本属于婆婆个人财产的本质属性。 也就是说,除非有明确的赠与约定使其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婆婆的钱仍应归属于婆婆个人。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后,婆婆小静有一笔存款。小朱认为婆婆的钱应算夫妻共同财产,小丽则认为是婆婆个人财产,争议产生。后婆婆拿出部分钱资助家庭生活,离婚时小朱主张分割这笔资助款,小丽认为不能分割。 案情分析: 1、小静的钱在无明确赠与表示时,属于其个人财产,并非小朱和小丽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婆婆的钱与之无直接关联。 2、婆婆资助家庭生活的钱,若无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只是基于家庭关系的资助,不改变其个人财产本质,离婚分割财产时只能作为考量因素,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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