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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之后给的钱可以要回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给的钱能否要回,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赠与性质的情况
在现实生活中,若离婚后给的钱属于赠与性质,通常在财产权利转移后,比如现金已经实际交付到对方手中,或者房产已经完成过户手续等,这种赠与一般是不可撤销的,也就意味着钱很难再要回来。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法定情形可以撤销赠与。
例如,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像对赠与人进行打骂、虐待等行为;或者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比如有能力赡养赠与人却不管不顾。
在这些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从而要回钱款。
二、因协议约定支付的情况
若离婚后给的钱是基于协议约定支付的,比如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财产分割款、抚养费等内容。
如果一方没有按照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另一方完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但要是已经按照约定支付完毕,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要回的。
除非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协议的情形,比如一方通过欺骗手段让另一方签订了不公平的财产分割协议,这种情况下,受损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撤销协议并要回钱款。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后,小朱给了小丽一笔钱。后小朱想要回这笔钱,争议点在于这笔钱能否要回,这笔钱可能是赠与性质,也可能是基于协议约定支付的,具体情况不明。

案情分析:

1、若为赠与性质,钱已交付且无特殊法定情形,赠与不可撤销,小朱难要回钱款。但若小丽严重侵害小朱或其近亲属权益,或有扶养义务不履行,小朱可在知道事由一年内撤销赠与要回钱。
2、若基于协议约定支付,小丽未按协议履行义务,小朱可起诉要求其履行。若已支付完毕且无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小朱不能随意要回;若存在此类情形,小朱可主张撤销协议并要回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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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6: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