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这所房屋的登记名字只有男方一人时,并且是在婚前就一次性全款付清购买的,一般来讲,这所房屋就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是没有权利要求分割这所房屋的。 不过,要是婚后双方一起对这所房屋进行了像装修之类的添附行为,那么女方就可以对这些添附的部分提出相应的补偿要求。 但是,如果双方在婚后有约定这所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又或者存在其他一些特殊的约定情况,那情况就不一样。 总的来说,通常情况下,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在离婚的时候是归男方所有的。 不过,这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的判断。 比如说,要考虑房屋的购买时间、登记情况、婚后的添附行为以及双方的约定等等这些因素。 只有把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清楚了,才能准确地判断这所房屋在离婚时的归属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婚前小朱一次性全款购买房屋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后两人闹离婚,小丽要求分割该房屋,小朱不同意。争议点在于该房屋在离婚时的归属及小丽能否分割。 案情分析: 1、从房屋购买及登记情况看,小朱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小朱的婚前个人财产,所以通常小丽无权要求分割房屋。 2、若婚后双方对房屋有添附行为,如装修等,小丽可就添附部分提出补偿要求。 3、若双方婚后约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有其他特殊约定,则需按约定来确定房屋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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