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年多可以起诉重新分割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当事人是可以提起诉讼来重新分割财产的。
《民法典》明确规定,当离婚完成后,如果其中一方察觉到对方有诸如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比如将一些财产偷偷藏匿起来不让对方知晓;或者转移财产,把共同财产转移到其他地方;又或者变卖财产,将共同财产出售以谋取私利;亦或是毁损财产,故意损坏共同财产导致其价值降低;甚至挥霍夫妻共同财产,随意挥霍浪费共同财产;再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虚构债务来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等行为时,那么这一方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针对这种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这个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当事人发现上述行为之日开始计算。 倘若超过了三年的时间,即便确实存在前面所说的那些行为,也很可能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 因此,离婚后的当事人一定要时刻关注自身的财产状况,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朱发现小李在离婚前偷偷转移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小朱欲提起诉讼重新分割财产,但不确定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双方就财产重新分割及时效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小李转移财产的行为,小朱有权要求重新分割。 2、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小朱发现小李转移财产行为之日起算。若未超过三年,小朱的诉求可能获法律支持;若超过,可能无法获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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