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15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夫妻关系中,通常情况下,共同财产会按照平均的原则进行分割。
这里所说的共同财产涵盖了婚后双方通过各种途径所获得的收入,像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同时还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还有进行投资所获得的回报等。 2.而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因为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以及补偿等,这些都属于个人所有,在财产分割时不会参与其中。 3.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倘若双方对于财产的分割有事先的约定,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来执行。 不过,这种约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以及他人的利益。 5.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伪造债务以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并且,在离婚之后,另一方如果发现了上述行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求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后生活多年。现二人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小丽曾偷偷转移部分存款,应少分财产;小丽则称部分财产是自己婚前财产不应分割,且部分是自己知识产权收益应归自己。 案情分析: 1、对于婚后双方工资、奖金等收入及生产经营、投资回报等,若无特殊约定,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小丽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分割时不应参与其中,若能证明是婚前财产则归其个人。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收益,若无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若小丽确有转移共同财产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小朱若离婚后发现此行为,可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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