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的情形里,婚内的房产呢,即便只有其中一方的名字,大多也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的这段时间内所获得的财产呢,除了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之外,统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作为一种很重要的财产形式呢,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呢,除非有那种特别明确的书面约定,表明这房产只归一方所有,不然的话就应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说,在婚后呢,用夫妻共同的财产去购买的房产,即便只是登记在了一方的名下,那它依然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不过呢,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就购买好的房产,并且也登记在了他自己的名下,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是他的个人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小朱名下。后两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小李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小朱却称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归自己,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除特别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房产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虽登记在小朱名下,但无特别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小朱主张房产归自己缺乏法律依据,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依法进行分割。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