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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公证财产离婚时如何分配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婚前公证财产在离婚时的分配原则大致如下:
首先,倘若公证已经清晰表明某一财产归属于其中一方,那么在离婚之际,此财产依旧归该方所有,不会被纳入离婚财产的分割范畴。
比如,一方婚前以全款购置的房产,经过公证确定其归该方所有,那么即便日后离婚,这处房产仍属于这一方。
其次,要是公证仅仅只是对财产的归属作出了约定,然而却没有明确地排除另一方应有的权益,在离婚的时候,通常会对该财产的实际出资情况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做出的贡献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以此来判断其归属以及分割的比例。
例如,有一方是在婚前就全款买下了房产并且进行了公证,这种情况下离婚时该房产自然归这一方所有;但倘若一方是在婚前支付了首付购买房产,婚后又一同参与还贷,即便已经进行了婚前公证,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那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是可以主张一定权益的。
总之,对于婚前公证财产在离婚时的具体分配事宜,必须依据公证的具体内容以及实际的情况进行全面而综合的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结婚,小朱婚前首付购房并公证为个人财产,婚后两人共同还贷。后二人感情破裂闹离婚,争议点在于该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配,小李认为自己参与还贷应有房产权益,小朱则觉得公证后房产应全归自己。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首付购房且进行了公证,按照婚前公证财产分配原则,房产本身在公证表明归小朱所有的情况下,其婚前首付及对应部分应归小朱。
2、但婚后小李参与了共同还贷,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小李有权主张一定权益,法院会综合考量实际出资及婚姻贡献等因素判定分割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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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9: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