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是婚前男方父母买的现在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房子的登记名字为男方时,一般来讲,它会被视作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在离婚这个场景下,女方没有权利去要求分割这处房产。 这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和传统的财产认定原则。 婚前购买的房产,其产权在购买时就已经明确归属于男方。 2.然而,如果在婚后,有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还贷所带来的增值部分,那么女方就有权利要求对其进行分割。 这里的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对应的价值,是通过这样的公式来计算的:(房屋现价值购买时房价)×婚后共同还贷总额÷房屋购买时总价。 也就是说,要先确定房屋现在的价值以及购买时的房价,然后用两者的差值乘以婚后共同还贷的总额,再除以房屋购买时的总价,这样就能得出女方有权要求分割的部分。 3.倘若男方的父母明确地表示,这所房屋是赠与给夫妻双方的,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依法分割。 父母的这种明确表示是非常关键的,它直接影响了房屋的产权性质和分割方式。 4.总之,整个事情的关键就在于准确地确定房屋的产权归属,以及女方在婚后共同还贷过程中所享有的权益情况。 这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相关的证据来进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只有通过详细的调查和分析,才能得出公正合理的结论。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后打算离婚,婚房登记在小朱名下,是其婚前购买。小丽要求分割房产,小朱不同意。争议点在于该房产是小朱个人财产还是有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进行分割。 案情分析: 1、若房产是小朱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按规定一般视作小朱婚前个人财产,小丽无权要求分割房产本身。 2、若婚后有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小丽有权要求分割,分割价值可按(房屋现价值购买时房价)×婚后共同还贷总额÷房屋购买时总价计算。 3、若小朱父母明确表示房屋赠与夫妻双方,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依法分割。 4、确定房屋产权归属及小丽婚后还贷权益,需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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