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共同共有离婚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如下:
①一般情况下,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 这是因为夫妻双方对房子有着共同的权益,通过协商可以更好地尊重双方的意愿。 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②若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那么就以出价高者获得房屋所有权。 这种方式体现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谁出价高谁就更有机会拥有房屋。 而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此时就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这是为了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一方因房屋所有权而获得过多的利益。 ③倘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那么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会对房屋进行拍卖或变卖。 通过这种方式将房屋转化为现金,然后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这样可以确保房屋得到合理的处置,避免房屋闲置浪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处理共同共有的房子时,必须充分考虑到房屋的实际情况,比如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大小、装修情况等,以及双方的经济能力,包括各自的收入、负债等因素。 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确保判决的公平合理,避免因处理房屋而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离婚时就共同共有的房子产生分歧。小朱想竞价取得,小丽则希望由评估机构评估后,一方得房给另一方补偿,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争议点在于房子该按何种方式分配。 案情分析: 1、夫妻离婚时对共同共有的房子,优先协商处理,尊重双方意愿。小朱和小丽协商不成,就需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2、若双方都主张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出价高者得房。但小朱和小丽对此未达成一致,所以此方式在此案不适用。 3、一方主张所有权时,评估后得房一方应给另一方补偿。小丽希望按此方式,小朱不同意,法院需综合考量多种因素作出公平合理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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