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范畴内,有着这样的规定:当夫妻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时,一同购买的房屋,不管最终在房产证上只写上了一方的名字,还是将双方名字都写上,通常都被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原因在于,在实际的购房操作过程中,大多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的。 即便只是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名字,也无法对房屋本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本质进行改变。 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情况。 倘若存在特殊的约定,就比如夫妻双方在购房之前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明确地约定了该房屋仅仅只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这样的特定情形下,该房屋就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综上所述,一般来讲,夫妻共同买房即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也会被视为共同财产,不过这是以没有特殊约定为前提的。 一旦有了特殊约定,就需要按照约定来确定房屋的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房产证上只写了小朱的名字。小李认为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却称购房前双方有书面协议约定房屋为其个人财产,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不论房产证写一方还是双方名字,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多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此案件中若无特殊约定,应属共同财产。 2、若夫妻双方有特殊约定,如购房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则按约定执行。本案中小朱称有协议,需核实协议真实性及有效性来确定房屋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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