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赠与给孩子后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房子赠予给孩子之后,是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在法律层面上,赠与合同意味着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毫无条件地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也表达了接受的意愿。 当房子完成了赠与过户的相关手续,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这房子就正式归孩子所有,成为孩子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除非有另外的约定。 而把房子赠予给孩子,这是一种特定的赠与行为,其目的就是将房产的所有权转移到孩子名下,这与夫妻之间的关系并没有直接关联。 当然,这里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地约定了该房子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存在其他特殊的约定,那就另当别论了。 但在大多数普通的情况下,房子一旦赠予给孩子,就会被认定为孩子的个人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将房子赠予儿子小胡。后来两人离婚,小朱称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李则认为已赠予给小胡且完成过户手续,应是小胡的个人财产。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觉得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即使赠予小胡也该算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从赠与的法律关系看,若房子赠予小胡并完成过户,小胡接受,房子所有权已转移。 2、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定义,赠予行为目的是转移房产所有权给小胡,在无特殊约定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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