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当以离婚证来买房时,此房产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的解除,之前的夫妻共同财产已在离婚时进行了分割。 所以,离婚后进行的购房行为,往往会被视作个人行为,所购房产也视为个人财产。 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 如果在离婚后购买房产的过程中,有明确的约定表明该房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或者能够从购房资金的来源等方面证明存在双方共同出资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共同商议购买一处房产,并且在购房合同等相关文件中明确注明该房产为双方共同所有,那么即便购房时是以其中一方的离婚证办理的手续,该房产也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以离婚证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虑具体的购买时间、资金来源以及是否有相关约定等因素。 只有通过对这些因素的全面分析和判断,才能准确确定该房产的财产性质。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拿着离婚证去买房。小朱认为这是自己的个人财产,然而小李却提出异议,称双方离婚后曾共同商议购房且有资金投入。双方就以离婚证购买的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仅有小朱以离婚证购房这一情况,按一般规定属于小朱个人财产,因为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已分割,离婚后的购房行为多视为个人行为。 2、但如果小李能证明双方有共同商议购房且存在共同出资的情况,或者有相关文件表明房产为双方共同所有,那该房产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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