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朋友送的首饰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形里,婚内由朋友赠送的首饰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会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并且归夫妻共同拥有。 然而,倘若在赠与合同里明确规定了该首饰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么此首饰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反之,如果没有明确表明只是赠与其中一方,通常就会被当作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也就属于共同财产。 举例来说,假如丈夫有一个朋友送了他一枚昂贵的戒指,朋友在赠送时特意强调这是送给丈夫个人的,那么这枚戒指就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支配。 但如果朋友只是说“送给你们夫妻的”,或者没有任何关于归属的特别说明,那么这枚戒指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相关事务时需要夫妻共同协商决定。 所以,要确切判断婚内朋友送的首饰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就在于查看赠与合同中是否有清晰的归属约定。 如果有明确约定只归一方,那就是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就通常是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的朋友小胡送小朱一条项链。小朱认为这是给自己个人的礼物,应属于个人财产,小李则觉得没有明确表示只给小朱一人,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胡在赠送时有明确表示项链只归小朱个人所有,按民法典规定,这属于小朱个人财产。 2、若小胡没有明确表明只赠与小朱,根据相关规定,该项链通常会被视为对小朱和小李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