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协议离婚房产归儿子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在进行协议离婚的时候,如果明确地约定把房产归给儿子,并且这个协议是夫妻双方内心真实的想法体现,同时也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以及行政法规中那些强制性的规定,那么一般来讲,这个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比如,夫妻双方经过认真的思考和沟通,一致同意将共同拥有的房产在离婚协议中确定归儿子所有,这种情况下,协议的效力通常是得到认可的。 双方在达成这样的约定后,应该带着离婚协议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一同前往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 通过合法的程序,将房产的登记名字变更为儿子的,这样就能让房产归属的变更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障。 只有完成了这一手续,儿子才能真正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所有权纠纷。 不过,如果在协议签订之后,其中一方突然反悔,想要撤销这个协议,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协议的签订是双方都自愿的,并且整个过程是合法的。 比如提供双方签订协议时的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双方真实意愿的材料等。 只有充分的证据才能支持自己的主张,维护协议的有效性。 总之,只要协议满足法定的要件,通常是有效的。 但是为了防止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建议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后,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这样可以让房产的归属更加清晰明确,避免因为手续不及时而引发的不必要的法律问题和家庭矛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二人内心真实地约定将共同房产归儿子小胡所有,协议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但之后小朱反悔,想撤销协议,小李则表示要维护协议有效性。争议点在于小朱能否撤销协议。 案情分析: 1、若该协议是小朱和小李真实意愿体现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2、小李若要阻止小朱撤销协议,需拿出如签订协议时的录音、录像等证据,证明协议签订的自愿性与合法性,以维护协议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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