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店铺生意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时对于店铺生意的分割,主要是以《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的。
首先,倘若店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应当进行平均分割。 具体操作可以是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决定由其中一方继续经营店铺,然后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折价款;另外,也可以将店铺进行折价处理,或者通过拍卖、变卖的方式,将所得的价款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割。 其次,在分割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店铺的经营状况以及增值部分等因素。 比如说,店铺在婚后出现了增值,那么这个增值部分就应当作为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这是因为婚后的经营活动使得店铺的价值得到了提升,所以增值部分理应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再者,要是店铺是一方在婚前的个人财产,但是在婚后经过经营获得了收益,那么这部分经营收益就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店铺本身仍然归该方所有。 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经营收益的合理区分和处理。 总之,分割店铺生意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夫妻双方应该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这样能够确保分割过程的公平合理,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为夫妻,他们准备离婚。小朱婚前有一家店铺,婚后由小朱和小丽共同经营且店铺有增值,现在离婚,对于店铺生意如何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店铺是自己婚前财产不应分割,小丽则认为婚后增值和经营收益应分割。 案情分析: 1、若店铺是小朱婚前个人财产,店铺本身归小朱,但婚后经营收益应按共同财产分割。 2、对于店铺增值部分,因婚后经营产生,应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小朱不能以店铺为婚前财产为由拒绝分割增值和经营收益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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