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涵盖了多个方面。
其一,像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这些是夫妻在日常工作中获得的经济收入,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其二,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收益,比如投资获利等,也应视为共同财产。 再者,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因知识产权而产生的经济利益,同样归夫妻共同所有。 另外,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只要没有特别约定只归一方所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时,一般原则是平均分割。 当然,如果双方事先有约定,按照约定来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而产生的债务。 在清偿时,首先会用夫妻的共同财产来偿还。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就由双方通过协议来确定如何清偿;如果协议不成,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例如,婚后购买的房产,因其是在婚后购买且没有特殊约定,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会进行平均分割。 而婚后因生意亏损所欠下的债务,如果这个债务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经营,那么就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判断财产和债务是否为共同的,关键在于其是否与夫妻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密切相关。 如果是一方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债务,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共同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工作的工资奖金、小李投资的获利等家庭收入都未作特殊约定。他们婚后买了一套房产。后小朱做生意亏损欠下债务,小李认为这是共同债务应共担,但小朱觉得这是自己一人的生意,不应算共同债务,两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家庭收入如工资奖金、投资获利等未特殊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房产也属于共同财产。 2、小朱做生意亏损债务,若能证明是用于家庭共同经营则为共同债务,若仅为小朱个人生意则不属于共同债务,需根据证据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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