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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女方三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女方的三金通常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在结婚这一特殊场景下,男方给予女方的三金,诸如项链、手链、耳环等首饰类物品,因其与女方自身有着紧密的关联,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就是在结婚之前就属于某一方的财产,像三金这种通常在婚前给予女方的物品,自然属于个人财产;还有因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也归夫妻一方所有,三金符合这一情况。
不过,如果婚后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约定,明确将三金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此时三金就按照约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判断三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其是否具备特定的人身属性以及双方是否有相关约定。
如果满足个人财产的条件,那它就属于女方个人;若有约定视为共同财产,那就按照约定来确定其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男)和小李(女)准备结婚,婚前小朱给小李买了三金(项链、手链、耳环)。婚后小胡(小朱朋友)告诉小朱三金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向小丽(律师)咨询,小丽称通常三金是女方个人财产,除非婚后有约定为共同财产。小朱和小李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三金在婚前给予女方,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一般为女方个人财产。
2、若小朱和小李婚后约定三金为共同财产,那么三金的属性就按照约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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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