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归并需要双方都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时房产的归并事宜较为重要,通常都要求双方亲自到场。
这是因为房产的归属变更牵扯到双方的切身权益,只有双方共同进行确认,才能确保手续办理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若其中一方无法亲自到场,那就需要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以此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2.然而,具体的情况必须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房产登记部门的具体要求来确定。 比如在某些地区,对于那些相对简单的离婚房产归并情形,当经过法院的判决或者调解之后,是可以由一方单独去办理房产的变更登记手续的。 3.总之,为了避免在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最好的做法就是双方一同前往办理相关的事宜。 这样可以避免因一方缺席而可能引发的误解、争议等问题,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让离婚房产归并的过程更加顺利、稳妥。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涉及房产归并。当地规定一般需双方亲自到场办理,以保障权益,但存在争议。小朱认为按部分地区情况经法院判决或调解后的简单归并情形可单方办理,小李坚持双方到场。小朱无法到场且未提供公证委托书,小李拒绝独自办理。 案情分析: 1、如果当地要求必须双方到场,小朱未提供委托书,小李拒绝办理是合理的,因为这样才能确保手续合法公正。 2、若符合部分地区经法院判决或调解后的单方办理情形,小朱虽未到场,小李应按规定办理,小李拒绝办理则缺乏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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