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登记这个过程中,离婚协议书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文件。
它清晰地记录了双方自愿决定离婚的意愿,同时也详细地阐述了关于子女抚养方面的安排,比如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抚养费的支付方式等; 还有财产分割的相关事宜,像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等。 倘若双方能够在这些关键事项上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自己动手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在前往离婚登记处办理手续时,将其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 这份协议书必须由双方亲自签字,并且要在婚姻登记员的面前进行签名确认,以表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同时,婚姻登记员还会进行监誓,并在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使其具备法律效力。 然而,如果双方在财产分割等重要事项上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可能无法通过简单的离婚登记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去解决这些分歧和矛盾。 总之,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它能够有效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离婚过程的合法、公正和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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