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的房产,离婚后该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结婚前购置的房屋,在离婚之后如何进行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若一方在婚前借助自身的独立财务能力以全部资金购买了房屋,那么此房屋就应当被视为这一方的自有资产,在离婚时无需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其中一方在婚前曾签署过不动产买卖合约,考虑到其个人财务状况,其需要以自己的财产来支付购房的初次付款,同时向银行申请借款。 在婚后,他们必须依靠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来偿还贷款。 在此种情况下,不动产将被登记在付款方的名义之下。 一旦出现离婚问题,关于该不动产的处置方法将交由双方互商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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