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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知识产权收益能否分割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资产分配问题时,凡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所有知识产权收益皆应定义为夫妻共有财产,此种情形下理当在离婚之时进行合理切割。
然而,倘若这部分知识产权收益系由双方缔结婚姻之前所取得的,那么它便无法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也就无法在此类情况中作出相应的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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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5: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