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定个人名下存款的归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由个人所持有的存款不受共同所有制原则的约束,其性质应视为存款人的婚前所得个人财富。
然而,若这些存款是在婚姻结合之后积累起来的,依据法律的规定,将普遍视此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资产。 当然,若存款所应支付的金钱本身即为以下类型的个人权益之一,那么此处的储蓄也将作为夫妻共享财产计算在内,属于存款人的个人财产: 首先,如一方因遭受人身伤害而从他人处获得的赔偿金或补贴款; 其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所明确规定仅归属某一方的财物; 最后,其他根据法律或公序良俗应当划归某一方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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